科研外事处作为学院科研和外事工作管理职能部门,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学术交流、科研服务及外交事务等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并是院学术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1.编制全院科学研究与科技开发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2.研究制定全院科学研究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
1.负责全院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以及中间管理工作。
2.负责全院各类科研项目的审定、检查、督促和后期管理工作。
负责全院科研经费的申请、筹集、调拨、分配,会同财务部门进行科研经费的立帐管理,监督科研经费的使用。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科技成果的评审、验收、鉴定、登记、公告、奖励、推广应用、存档及保密等工作。
2.负责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工作。
2.完成教育部、卫生部和省、厅等上级科研管理机构安排的科技统计工作。
3.负责学院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编制年度科技成果公告 ,同时进行科技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1、根据党和国家的外交路线和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 进行学院科研、教学及外事交流等工作。
2、配合院党委、院行政,向师生员工及出入国(境)人员进行外事教育、宣传等工作。
3、拟定外事活动年度计划、经费预算,外教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4、办理外教、外籍专家的聘请联系事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活接待和管理工作。
5、办理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的报批、派遣手续。
6、进行与国外校际的交流、合作研究及校友的联络工作。
7、配合有关业务部门,做好召开国际会议的外事工作。
8、办理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的手续, 教学计划的安排及留学生的招生事宜。
9、收集并整理国外有关院校、研究机构、知名专家教授的情况资料。
十一、完成好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