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上级部门精神及我校有关管理文件,关于科研课题及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1.请2009-2014获立项的课题于2016年5月前完成结项工作,逾期不结项者将暂停科研经费的使用及新课题的申请权利。
2.请结项的课题负责人尽快报销科研经费支出票据,有院外经费的课题负责人先支出院外经费,以免院外科研经费被经费下达部门统一平衡,而影响使用。科研经费具体剩余金额可到科研外事处查询。
以上未尽事宜请到科研外事处730房间咨询。
联系电话:62576627.
附件:
2009-2014获立项课题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