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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荐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型人才的通知
2016-08-05 00:00   审核人: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卫生人才队伍,“十三五”期间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实施新一轮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型人才“51282”工程(以下简称“51282”工程)。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型人才“51282”工程实施方案(试行)》,2016年拟遴选出10名左右院士,20名左右海外知名专家、国家杰出人才、杰出青年;80名左右特聘学科带头人,200名左右领军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择优推荐。

一、推荐范围

院士、海外知名专家、国家杰出人才、杰出青年和特聘学科带头人由省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推荐;卫生计生科技领军人才由省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和各省辖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院士条件与标准

1、中国科学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院士,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院士;

2、推荐单位具备引进院士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支撑条件、科研团队、配套资金,能够配备工作助手和提供生活条件。

(二)海外知名专家、国家杰出人才、杰出青年条件与标准

1、海外知名专家对象包括:通过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项目,引入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未参加过以上人才引进计划,但学术、专业水平高,影响大,在本学科具有一定话语权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2、国家杰出人才、杰出青年对象包括:入选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人才;

3、推荐单位具备引进海外知名专家、国家杰出人才、杰出青年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支撑条件、科研团队、配套资金,能够配备工作助手和提供生活条件。

(三)特聘学科带头人条件与标准

1、目前在国家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相关专科学会承担常委及以上职务,或是本领域公认的高层次人才;

2、医术精湛,在疑难杂症、危重症的诊疗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在预防和疾病控制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学术、专业技术能力居领先地位并得到同行和社会公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取得标志性的研究成果;

4、近5年来在《SCI》、《EI》收录的杂志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著累积影响因子在10.0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影响因子在5.0以上;

5、作为课题第一负责人,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或承担国外同等级别的科研课题;

6、具备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培养前途者;

7、原则上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担任行政领导职务者只分管创新型人才工程相关业务工作。身体健康,能够从事全职科学研究工作,工作关系不在河南者每年在河南省工作6个月以上。

(四)卫生计生科技领军人才条件与标准

1、年龄55岁(1961年5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正高级职称,50岁以下者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

2、近5年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

3、近5年以第一负责人身份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973”计划等)1项,或承担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2项;

4、近5年来在SCI、EI收录的杂志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著累积影响因子在8.0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影响因子在3.0以上;

5、在常见病、多发病、疑难杂症的诊断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做出较大成绩,成功开展医疗技术创新项目,对本学科水平的提高有促进作用,得到国内同行公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某些方面特别突出者,以上1~4条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与评审

(一)院士及海外知名专家、国家杰出人才、国家杰出青年推荐与评审,由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认真填写《河南省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型人才“51282”工程院士推荐表》(见附件1)和《河南省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型人才“51282”工程海内外知名专家、国家杰出人才、杰出青年推荐表》(见附件2),经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指导,培养和引进单位与院士及海外知名专家、国家杰出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商定引进目标,签订引进协议,启动研究工作。

(二)特聘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推荐与评审,要求由个人提出申请,单位根据标准和条件进行初选推荐。初选时需填写《河南省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型人才“51282”工程推荐表》(见附件3),并参照评分标准(附件5)填写《河南省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型人才“51282”工程申报人员自评表》(见附件4)进行自评打分。按照要求装订报送“被推荐人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中“填表说明”,不符合要求概不受理)。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单位初选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由专家委员会听取正式候选人的答辩、评选各层次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型人才。

(三)由单位进行汇总并填写《河南省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型人才“51282”工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6)。

五、有关事宜

(一)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型人才“51282”工程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的遴选条件和程序,按照“自愿、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认真组织选拔、推荐高素质、高水平的候选人选。

(二)2016年8月15日各单位将各类推荐表一式两份、被推荐人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外事处,请各单位认真阅读文件及相关附件严把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相关文件及表格附后,可登录“河南省卫生科技网” (www.hnwst.gov.cn)下载。

附件:

附件1 河南省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型人才“51282”工程院士推荐表0804.docx

附件2 河南省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型人才“51282”工程海内外知名专家、国家杰青杰人推荐表0804.docx

附件3 河南省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型人才“51282”工程特聘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推荐表0804.docx

附件4 河南省卫生计生创新型人才51282工程申报人员自评表0804.docx

附件5 河南省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工程终期考核指标0804.xlsx

附件6 河南省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型人才51282工程人员情况汇总表080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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